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公告

2020-05-28 15:39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20年5月21日进驻县融媒体中心,开展为期30天左右的常规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融媒体中心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重点聚焦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微信公众号、电子邮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一) 意见箱设置地点:老检察院大门口、县融媒体中心大门口、原广电局大门口

(二)举报电话:17371917703(可接收短信)

(三)举报微信公众平台:房县巡察

扫描二维码快速举报

(四)举报电子邮箱:fxxwxcz4@163.com

(五)办公地址:县融媒体中心三楼3101室

(六)来访地址:县融媒体中心三楼3103室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四、受理信访范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融媒体中心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它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五、受理信访时间

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6月19日。来电来访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特此公告。

中共房县县委第四巡察组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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