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网络恶意营销账号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2020-06-01 10:36  

为进一步落实《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2020年3月l日起施行)要求,加大对网络恶意营销行为的治理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根据国家、省、市网信办统一部署,即日起县委网信办决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网络恶意营销账号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整治以下6个方面内容:

1.涉政类营销。关联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等重大政策及党和国家重要事件,以断章取义、片面解读、渲染炒作等形式,“蹭热点”借势营销的。

2.造谣传谣类营销。制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篡改历史事实,散布所谓“野史、秘闻”的。 

3.侵权假冒类营销。借用冒用政府机关、新闻媒体、公众人物等名义发布信息的。 

4.“标题党”类营销。制作耸人听闻、夸大其词或易引发恐慌、焦虑等文章标题进行“吸晴”引流的。 

5.违规采访类营销。无新闻采编资质,进行所谓“采访报道” , 或以“欢迎曝料、提供线索”等方式集纳信息的。

6.色情三俗类营销。发布淫秽色情及低俗庸俗媚俗文字、图片、视频的。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欢迎全县广大网民、媒体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向县委网信办举报我县范围内微博、媒体和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快手等平台账号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携手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电话:0719 一 3247292

举报邮箱:fxxwxcbwgk@163.com 

(举报时需提供违规账号名称、链接、截图等内容。) 

中共房县县委网信办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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