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月“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

2020-06-04 17:11  

城关镇、红塔镇、白鹤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根据《房县城区市容市貌管理责任制暂行办法》(房办发【2019】6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县五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办检查,现将5月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五月份打扫卫生4次的合格单位:公安局交警大队、税务局、行政审批局、档案馆、总工会、税务局、移动公司、邮政公司、天明小学、实验中学、政府办、编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光荣院、福利厂、纪委监委机关、宣传部、组织部、统战部(民宗局、台办)、工商联、团县委、卫校、扶贫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慧泉水业、三海小学、残联、生态环境分局、人社局、司法局、城关卫生院、融媒体中心、住建局、花宝小学、劳动就业局、烟草局、烟叶公司、招商服务中心、八里小学、农行、妇联、工商银行、政法委、法院、桃园小学、检察院、银监办、房县驾校、人寿保险公司、污水处理厂、农发行、联通公司、公积金办、观音洞景区管理区、政协办、黄酒产业发展中心、人大办、信访局、水利和湖泊局、民政局福利院、医保局、城关国土分局、农业农村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妇幼保健院、东城小学、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城投公司、公安局、文化和旅游局、县委办、审计局、发改局、国调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计局、气象局、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野保局、农机服务中心、林业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五月份打扫3次的单位:电信公司、实验小学、建设银行、科技和经信局、供销社、农商银行、教育局、卫健局、房产局、第四初级中学、中国银行、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

三、五月份打扫2次的单位:民政局、交通局、疾控中心。

四、五月份打扫1次的单位:人行、驰安驾校、保密局。

五、五月份未参与打扫的单位:精神病医院、恒通公司(高速路客运站)、石油公司、人武部、民康医院、国资局、八一小学、邮储银行、财保公司。

本次通报结果以城关镇、红塔镇、白鹤镇痕迹化管理为依据,结果将计入文明单位创建档案,请各单位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好包保路段的定期保洁。

房县五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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