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浦孝斌 孙国洋:“感谢房县法院在短短三天就帮助我们解决了电梯停运问题,不然我们老两口还要继续呆在家中……”1月16日下午,居住在锦绣名苑8楼的王老伯给房县法院立案庭同志打来了感谢电话。
房县锦绣名苑住宅小区系十堰万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造,由于该公司未及时支付湖北江菱电梯有限公司相关维修保养费用,江菱公司遂于2018年1月5日将一、二、三号楼的9部电梯全部关闭,停止运行,致使小区数百家住户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小区住户在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数次前往县信访中心反映问题,请求予以解决。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引导住户通过法律途径快速解决纠纷。
房县法院院长王俊卿在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当即组织立案庭和民一庭法官对基本案情进行了探讨。经审查研究后,认为该案符合立案条件,第一时间受理了此案。同时,考虑到本案涉及人数众多,电梯停运对居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不便,先行恢复电梯运行是当务之急。在依法依规向当事人释明快速解决问题的合法途径后,经当事人申请,组织法官利用周末时间加班加点,迅速采取先予执行措施。从1月12日下午立案受理,到1月16日下午锦绣名苑所有停运电梯全部恢复运行,当事人生产生活恢复正常,仅仅只用了四天时间,法院干警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得到了锦绣名苑居民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