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记者从竹溪县纪委获悉,该县落实八项规定以来,共组织明察暗访活动63次,查处“四风”问题201个,182人被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人。
去年以来,竹溪严查违纪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党员干部的责任,有力促进党员干部工作效能提升。
建立“禁令”制度,让干部“心中有戒”。该县在建立健全干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责制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结合竹溪实际,出台了《中共竹溪县委关于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办法(试行)》、《关于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活动的处理规定(试行)》、《竹溪县党员干部二十条禁令》、《竹溪县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等相关事宜十五条禁令》、《竹溪县工作日午餐禁酒令》、《关于在全县村(居)党员干部中实行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的通知》等“禁令”制度,对党员干部“不可为”的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强化“暗访”监督,让干部“心有所惧”。该县纪委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了针对党员干部带彩娱乐、公车私用、违规收费、同城吃请等方面的8个暗访组,分别配置科学的取证器材,不定期对各乡镇、各单位执行八项规定等情况进行暗访,对发现的问题从严从重查处。通过“暗访”监督,让干部“心有所惧”,以此解决干部执行力弱化、工作不在状态、工作效能低下的问题。
实行“倒追”责任,让干部“心存敬畏”。该县对干部在执行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造成违纪违规或重大工作失误的,不仅追究当事干部的责任,还追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与干部评先表模、职务晋升结合起来,实行“一票否决”。目前,该县纪委已对8个单位16名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票否决”,对负有领导责任的8名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郭军 朱本清 李著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