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2月1日起开展为期半年的城市秩序综合整治活动,是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做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顺民心、得民意的惠民举措。是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国家级文明县城、国家级生态县、省级环保模范县城、省级森林县城”五城联创活动的全面深入。对于提升城市品位和市民素质,塑造房县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对于早日把我县建设成为十堰南部中心城市,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
作为房县市民,我们既是城市的受益者,更是城市的管理者,我们有理由和义务为我们朝夕生活的城市梳妆打扮,更有信心和能力为我们生活的城市增光添彩。当前,综合整治活动的号角已经吹响,为了营造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的整治氛围,深入推进整治活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从现在起,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从我做起,让我们争做城市秩序综合整治的倡导者。我们要积极响应号召,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房县城市秩序整治的主人翁意识,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小环境和大环境的关系,自觉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积极宣传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带头倡导文明新风,形成“整治活动我参与,治美环境我受益”的良好氛围。
遵纪守法,守让我们争做城市秩序综合整治的践行者。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切实遵守各项行为守则和管理法规,服从有关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自觉维护交通秩序,不驾驶、不乘坐“麻木车”、不超载超限、不违反交通规则;自觉维护市容市貌,不乱倒垃圾、不乱贴乱涂、不乱占道路、不乱倒和漏洒建筑渣土;自觉维护建筑规划,不乱搭乱建、不违法建设;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乱设摊点、不占道经营、不无序经营。坚持从举手之劳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从自己身边做起,共同打造景更美、路更宽、地更洁的城市新面貌。
积极参与,让我们争做城市秩序综合整治的维护者。我们要踊跃投身到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自觉配合整治行动,协助政府和职能部门积极改进工作,及时劝导影响城市形象的行为,举报需整治现象,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献计献策,维护城市形象,让文明的风尚和法治的氛围洋溢在城市大街小巷,渗透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社区(村居)、每一个家庭,共同塑造和谐、宜居、文明的房县新形象。
勇于担当,让我们争做城市秩序综合整治的守护者。我们要争做维护城市环境秩序的先锋,对阻碍整治行为、破坏整治成果的行为敢于抵制,坚决制止。通过监督,做到人人讲文明、树新风、爱家园,为我县城市秩序整治出一份贡献。
广大市民朋友们,城市环境秩序整治,人人有责,环境优美,家家受益。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步调一致,万众一心,以实际行动呵护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相信,有了大家的参与和努力,城市秩序综合整治活动一定能够取得预期效果,我们的家园一定会更加美好,更加和谐!
房县城市秩序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