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第十四届三次全会和县委政法信访安全生产暨扫黑除恶工作会议,分别于2月25日上午8:40、下午2:40在县诗经剧场召开。2月14日、23日,县委办公室分别下发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指南,明确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与参会范围,并明确要求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会场签到;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得代会,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须提前向县委书面请假;县纪委全会专门发放了会风会纪提示,提出了严格要求。会议期间,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对会风会纪进行了现场监督,总体上会风会纪较好,但仍然有少数领导干部不请假不报告缺席会议或找人代会、或迟到会议;会议过程中还存在玩手机、打瞌睡等违反会风会纪问题。县纪委对违反会风会纪问题进行了快查快处。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不请假不报告缺席会议、请人代会问题
1、县卫校副校长王世兵未请假、未报告,无故缺席县委政法信访安全生产暨扫黑除恶工作会议。3月1日,县纪委对其立案,追究其纪律责任。
2、县水文局局长孙坤未认真阅读会议通知和会议指南等文件有关要求,未请假、未报告,无故缺席县纪委全会和县委政法信访安全生产暨扫黑除恶工作会议。县纪委已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提请该单位上级党组织对孙坤予以追责问责。
3、武警回龙支队办公室主任杨志逵因25日上午赴十堰签收机要文件,无法按时赶回参加县委政法信访安全生产暨扫黑除恶工作会议,但未请假、未报告。2月27日,武警回龙支队党委对杨志逵进行诫勉谈话。
、县工商银行工作人员陈茹通知会议不细致,导致分管副行长不知晓会议通知情况,没有参加县委政法信访安全生产暨扫黑除恶工作会议。3月1日,县工商银行对陈茹进行诫勉谈话。
5、县楚农商银行行长胡秀涛因25日在随州参加2月份业务经营工作例会暨春天行动督办会,本人未请假、未报告,安排本行干部刘炎庆代为参加县纪委全会,刘炎庆参会迟到9分钟。县楚农商银行对刘炎庆进行诫勉谈话;县纪委对胡秀涛进行批评教育。
二、关于会议迟到问题
县委政法信访安全生产暨扫黑除恶工作会议,回龙乡综治办负责人许军迟到9分钟、县邮政储蓄银行安全生产干事胡仁兵迟到6分钟、县农发行副行长张奎迟到38分钟、县供电公司安质部职工黄新春迟到27分钟。2月27日,回龙乡党委对许军进行诫勉谈话;县邮政储蓄银行党支部对胡仁兵进行诫勉谈话;县农发行党支部对张奎进行诫勉谈话;县供电公司党委对黄新春进行诫勉谈话。
三、关于会议中玩手机、打瞌睡问题
县委政法信访安全生产暨扫黑除恶工作会议,五台乡司法所所长任祥、县法院民一厅法官薛丽莎在会议过程中无视会风会纪玩手机;县住建局总工程师龚明洲、县人武部政治科干部操磊在会议过程中无视会风会纪打瞌睡。2月27日,县纪委分别对薛丽莎、龚明洲、操磊进行批评教育;五台乡党委对任祥进行批评教育。县纪委对上述4人全县通报批评。
会风反映作风,会风印证党风。市委、市纪委前不久对15名违反会风会纪的领导干部点名道姓进行了公开曝光,我县少数领导干部仍然未吸取教训,顶风违纪,暴露出少数领导干部政治意识不强、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自身要求不严、工作作风散漫,也反映出少数单位党组织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执行纪律不严等不容忽视的问题。对上述问题严查快处、严肃追责问责,充分体现了县委真管真严的鲜明立场和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县纪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领导带头,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增强纪律观念,从小处抓起,以过硬的党风促政风,以优良的政风促民风。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敬畏意识,坚决守住纪律底线;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县委保持高度一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肃会风会纪作为正风肃纪的切入点,强化作风建设日常督查,对顶风违纪的人和事,要“卷起袖子”、“动真格”,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对管党治党不力、问题多发频发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问责作为利器,推动作风建设落地生根。
中共房县纪委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