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 记者 黄婷婷 通讯员 陈涛 张宏祥 报道:4月27日,一只疑是獐子的野生动物在房县北门河落水,森林公安民警和当地群众合力营救,并将其“遣返回家”。
27日上午,县森林公安接到热心民众报警称,县北门河桥下有一疑似獐子的野生动物落水,请求森林公安救援。接警后县森林公安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警、民合力将落水野生动物进打捞上岸,经林业部门人员初步判定其有可能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麂。经初步检查,这只黑麂没有外伤,目前,黑麂已被森林公安民警送往房县月亮湾野生动物救助站就行悉心照料,待其体力恢复后再把它放归山林。
据了解,黑麂是鹿科,麂属,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名录的中国特有的世界性受胁物种,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栖息于海拔为1000米左右的山地常绿阔叶林及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和灌木丛中,比其他麂类栖息的位置较高。
近年来,县森林公安逐步完善依法保护林地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等措施,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加大对大案要案的侦破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保护青山绿水,同时,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和宣传工作,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日益增强,让越来越多的群众加入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列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