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李金凤 报道: 元月中旬,省委第五检查组对我市2017年度落实省委重要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检查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提出了5个方面16个问题,反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着“落实主体责任存在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时有发生;党员干部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上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三个方面的问题,对此,我县高度重视,迅速采取相关举措,结合我县实际,对照要求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两个责任”压力传导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不到位、少数领导干部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还不够强的问题。一是组织召开了房县廉政工作会议,并结合部门实际落实整改责任,进一步传导压力;二是开展督导调研,组建专班,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对全县20个乡镇党委以及部分县直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调研督导,确保压力有效传导;三是规范“两个责任”落实。由房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了《房县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纪实手册》,发放手册200份,将“两个责任”作为考核县直部门和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依据;四是进行自查自纠。要求全县各乡镇、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履行主体责任、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扫清基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盲区,列出列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时限。
二、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时有发生”,一些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四风”问题。一是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审计局、县编办等部门组成,对全县20个乡镇及县直部门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立由县政府办牵头,县纪委、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等部门组成,对全县20个乡镇及县直部门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立由县委办牵头,县纪委、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部门组成,对全县20个乡镇及县直部门开展“文山会海、照抄照转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治理。成立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食药局等部门组成,对全县20个乡镇及县直部门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三是由县纪委牵头,由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等部门组成四个专班,对部分县直单位、乡镇的“三公经费”和财务监管方面进行专项清理。
三、针对“党员干部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上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夯实担当的底气,营造担当的氛围,强化追究的机制。一方面认真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出台的“关于实行‘十个区别开来’鼓励干部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暂行规定”精神,建立容错机制,调动党员干部履职担当积极性,使党员干部消除束缚,轻装上阵,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另一方面县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落实监督责任的意见”。一是加强自身建设,切实落实三转精神。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担当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切实抓好日常监督、专项整治和执纪问责,落实抓早抓小、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办信办案;三是强化督办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督办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基层纪检组织落实监督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