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公职人员及广大市民朋友们: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清明节作为我国传统节日,是祭奠逝者、悼念先人、缅怀英烈、寄托哀思的重要日子。每到清明祭扫时节,人们就会上坟烧纸、烧冥物、燃放鞭炮,祭奠逝去的亲人,表达思念之情。这种祭扫方式不仅污染环境,还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隐患。当前,正值我县创建全省森林城市之际,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祭祀的良好风尚,营造“文明祭祀,绿色清明”的良好氛围,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严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呵护绿水青山,确保清明平安。在清明节即将来临之际,县林业局、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鲜花祭故人,春雨现哀思”, 新时代更需要新风尚。清明期间,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公职人员带好头、树好样,教育好自己的家人亲属,引导家乡的父老乡亲,坚持从我做起,崇尚文明祭祀新风尚,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惯,树立现代文明平安祭扫新观念,倡导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祭扫方式和集体共祭、家庭追思等文明活动方式寄托对逝去先人的思念。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和良好愿望用更加环保、健康、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营造文明祭祀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和丰富个人精神文化内涵,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二、增强防火意识,保卫森林安全。“星星一点火,可毁万亩林”、“ 枝繁叶茂一百年,化为灰烬一瞬间”,全县广大市民要增强防范意识,严防森林火灾、共建绿色家园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清明期间,千万不要使祭奠祖先的孝行善举事与愿违,成为破坏森林资源的罪人。我们要做森林资源的保护者、绿色家园的守护者;我们要有“进入林区、防火第一”的强烈意识,坚决做到不在林区及其边缘地带、坟地燃香烛、烧纸钱、放爆竹;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加强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以及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管理和教育引导,防止私自入山引发森林火灾,让森林远离火魔,让大地永披绿装。一旦发现火情,请立即拨打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3237119,及时报告火灾位置,切莫盲目无组织自行扑救,以防发生不安全事故。
三、共建绿色房县,共享美丽家园。“森林防火千秋业,生态安全万代兴。”生态安全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大计。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目前正是我县创建森林城市的攻坚期,全县广大市民、公职人员要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主人翁的精神姿态参与到森林城市创建行动中来,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栽花种草,把我们的家园建设的更加美丽,让房县的天更蓝、地更绿、人民更幸福。
创建森林城市,打造“鄂西北绿色休闲之都”,需要广大市民的精心呵护。倡议全县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破除陋习、移风易俗,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确保度过一个平安、文明、绿色、和谐的清明节。
房县林业局
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