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房县在全县开展开展“十大不文明行为”我发现、我整改行动,面向全县征集不文明行为。
人人抓拍不文明行为。鼓励城乡居民用照片、音视频等方式抓拍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发送媒体,经媒体采用的,给予相应物质奖励。
人人举荐不文明行为。以机关、企业、学校等为单位,讨论本单位的“十大不文明行为”并汇总。
人人整改不文明行为。汇总评定全县“十大不文明行为”后。7月起,房县将开展为期半年的整改行动,共同抵制不文明行为,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房县文明办 创文办 任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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