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省文明委通报2017年全省县(市、区)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情况,房县以85.51分的成绩位列全省县级城市第16位,连续两年测评成绩持续领先,稳居全省第一方阵。
近年来,房县扎实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深入持续推进十大工程,积极营造政通人和的城市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政治环境、诚实守法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和共建共享的文明环境,城乡居民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城市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
今年,房县还将继续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确保2018年县域文明指数测评成绩进入全省第一方阵,保持在二类前30名,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和第六届县级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县域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对一个地方经济、社会、文化、民生、文明等各方面情况综合考评,测评是由省文明委委托有关机构,依据测评体系,围绕城市功能、设施建设、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生态文明、市民素质、村镇建设管理等50多个大项100多小项,采用实地考察、模拟验证(亲自体验)、问卷调查、材料审核、网络调查等方式进行测评,测评每年一次,全省排名,是考评和命名文明城市的重要依据。
(房县文明办 任志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