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消协成功调解一起网购纠纷

2018-05-09 09:04  

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刘怡 报道:“十分感谢你们帮我要回货款!我的孩子们都外出打工去了,你们帮我解决起困难来就像是我的家人一样热心!”在房县工商局12315大厅内,一名八十岁的老大爷握着工商干部的手一再表示感谢。一场消费纠纷在工商干部的耐心调解下得到双方满意的化解。

今年3月,家住房县城关镇的杨大爷在网上购买了一套电动按摩枕,等拿到商品准备使用的时候发现该按摩枕已经损坏,于是杨大爷将该按摩枕寄回并与卖家联系要求退货,但是卖家称该商品售出已经超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退货期限,拒绝了杨大爷的要求。于是杨大爷向房县12315投诉举报中心投诉,请求帮助。

为何3月购买的商品直到两个月后才发现其损坏呢?两个月的时间已经远远超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网购商品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相关规定,杨大爷的钱到底还要不要得回来呢?接到投诉后,房县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执法人员迅速了解情况,原来该商品经快递送达至房县后,超出配送范围,快递公司曾于3月31日电话通知杨大爷自取,并将物流信息更新为“门店签收”,但是杨大爷因年事已高,转眼就把这件事情忘记了,直到5月6日才想起来并从快递处取回商品,可是取回时已经损坏,遂要求退款。执法人员随后采取了网上约谈的形式,通过社交软件建立了讨论组,同时约谈了湖南岳阳市的卖家刘先生和房县快递公司负责人昝某。昝某证明了杨大爷5月6日才从快递公司取到商品的事实,湖南的刘先生也表示能够理解杨大爷的心情并对其出售的商品质量负责,现场通过转账的方式退回了货款,执法人员收到刘先生的退款后以现金方式退回给了杨大爷,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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