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月报告”、纪委“月通报”成为基层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晴雨表”

2018-05-10 10:09  

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李金凤 报道:“4月份,军店镇纪委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数2个,问责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2人;青峰镇纪委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数3个、惠农领域违纪问题1个,共问责5人,其中党政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1人……”近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4月份各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在县纪检监察工作群进行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组织监督责任有效发挥,将纪检系统“六个过硬”大练兵活动在基层落地落实,县纪委从2018年起,进一步严格执行党风政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月报告制度,从报送内容、时限方式、纪律要求等三个方面进行规范操作。通过月报告制度的执行,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对乡镇纪委运用“四种形态”问责成效进行量化管理。与此同时,县纪委每月对各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并对连续两个月零报告零问责的乡镇纪委书记、党委书记进行工作约谈。月报告制度执行以来,截止目前,全县20个乡镇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扶贫领域等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数共35个,问责62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6人,组织处理46人。

“通过月报告和月通报制度的坚持和执行,各乡镇基层纪委每月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便一目了然,一方面有利于纪委领导班子动态掌握各乡镇纪委工作现状,有针对性开展督促指导;另一方面通过每月晾家底,让各乡镇纪委书记感受到工作压力,进而由压力转化动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陈涛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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