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文体新广局关于征集优秀传统手工技艺及作品的通知

2018-05-16 10:02  

各乡镇及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配合《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传承和弘扬我县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地域文化特色,提升手工艺文化水平,营造振兴传统工艺的良好氛围,县文体新广局将在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举办优秀传统手工艺作品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和意义

通过征集活动展示一批我县民间传统手工技艺及作品,从而达到发展传统手工产业,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传承优秀民族文化。

二、征集作品类别

利用手工编、织、绣、缝、钩、剪、雕、扎、串、塑等各类手法制作的实用型、装饰型、艺术型的刺绣作品、剪纸作品、钩编缝制作品、串珠作品、毛植作品等,其它创新型手工制品均可参加评选。

三、征集作品要求

1.作品要融合艺术性、实用性为一体,富有创意,具有艺术价值;

2.作品具有我县地方文化元素,展示地域特色,具有对外宣传展示的功能。

3.作品要美观、大气、精致;做工要精细、规格大小要适当。

四、参与对象

全县手工艺制作爱好者(包含民间手工艺人、社会各界爱好者、手工艺制品专业制作个人、团队等);在外地工作和学习的从事相关行业和有兴趣的房县籍人士均可参与。

五、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各乡镇选送的作品由各乡镇文化站负责收集,县直各单位或社区选送的统一报送县文体新广局非遗股。联系人:余明艳,电话:3105893。

(二)报名资料

(1)填写征集手工艺优秀作品登记表(附件1);

(2)作品需附名称及不少于200字的说明;

(3)提供作品电子图片。为保证征集作品电子图片真实准确的反映作品原貌,建议对作品从多个角度进行拍摄。

(三)评选阶段

各乡镇文化站负责初选,选送具有代表性且是技艺人本人作品,县文体新广局负责组织集中评选,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上进行宣传展示;同时对有历史价值且可传承弘扬的优秀作品及制作艺人纳入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及项目传承人名录。

特此通知!

附:征集手工艺品登记表

房县文体新广局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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