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房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县长纪道清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进行了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决定:
任命陈伟同志为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房县公安局长;
免去柯正洪同志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房县公安局长职务。
房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5月18日
房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房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县长纪道清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进行了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决定:
任命陈伟同志为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房县公安局长;
免去柯正洪同志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房县公安局长职务。
房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