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木厂镇大木小学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2018-06-11 08:35  

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余善从 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通过,意味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固化为法律制度,是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6月10日的周前例会上,大木厂镇大木小学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校长刘吉明主持这次学习活动。


学习会上,带领大家认真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基本内容。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会议要求,全体教职工要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面领会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会后,要求全体教职工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全体教职员工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履职尽责,自觉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权威,遵守各项规定,不断提高反腐败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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