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镇财政所始终以建设“廉政、勤政、务实、高效、文明”的服务型机关为目标,以争创“五好”财政所为契机,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经济建设为出发点,树立“五种观念”,做到“七个不让”,形成了依法、廉洁、高效、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有力地推动了财政各项工作的开展。
牢固树立“五种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创为民、务实、清廉的队伍。机关作风的好与差直接影响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教育干部职工务必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观念”等五种观念。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以身作则、身体力行。正确行使手中权力,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中,倾听群众意见,与人民群众心连心。严格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规范涉财事项办理程序,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倡导“谦虚、务实、协调”的工作作风,完善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积极营造便捷优质的服务环境,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干部的素质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和业务教育,提高全体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贯彻实施《“七五”普法》知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一步清理和削减现有审批事项,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料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单位效能建设为契机,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以组织收入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为中心,突出财政工作更好地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增强财政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工作水平;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财政监督体系,全面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努力培植地方财源,确保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以部门预算管理改革为龙头,抓好财政支出各项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运行质量和效率,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恪守财政职业道德,自重、自警、自省、自律,自觉维护和树立财政干部良好形象。
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在作风建设中,以干部职工为主体,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发动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参与检查单位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从而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单位作风建设。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公开办事程序,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到社会各界。
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健全制度是把单位作风落到实处的基本保证,也是确保作风能够持续好转的根本所在。完善财政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财政监督和审批等规程,形成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内部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