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葛尤名 邢登涛报道: 8月10日上午,房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森林公安局派出所、沙河乡林业站共同组织的巡回法庭在沙河乡高峰村开庭审判,通过以案释法,给当地的村民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林业生态保护普法课。
本案原告肖某于2018年2月3日,在未经林业部门许可及山场管理人和使用人叶某同意情况下,擅自雇请村民王某在叶某的自留山砍伐杉树20株(蓄积4.9412立方米),肖某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鉴于肖某家庭生活困难、年龄已达到七十五周岁,虽然触犯法律,但犯罪情节轻微,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有悔改表现,免予肖某刑事处罚。肖某当庭签订审判判决书,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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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某说:“我就住在山里,以为砍些树不是什么大事,没想到竟然还是犯罪,是我老糊涂了,这次是真的吸取教训了,感谢领导给予谅解,自己不懂法,希望旁听这次案件审理过程的村民们引以为戒。”
据了解,近年来,沙河乡境内每年都有多起盗伐林木、滥发林木案件发生,而这些案件的发生大多是因为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或者心存侥幸。现在审判机关和公诉机关联手,让巡回法庭走进乡村,就是为了以案释法,更好地发挥审判带来的效果。“在村村委开庭,让老百姓都听一听,一方面让他们亲身感受一下法律的威严,另一方面就是让他们对盗伐林木这类犯罪行为有更深刻的认识,能自觉地去影响身边的人,不要去触犯法律,树立并加强生态保护的意识。”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何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