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朱超 张丹 报道:当前,土城镇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框架已初步建立,但在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仍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围绕贯彻落实好“三权分置”办法,我镇采取四项措施深入推进此项工作:
一、加强理论研究。按照县局文件初步明确了“三权”的权能内涵以及“三权分置”的实现路径,深入研究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集体、承包农户、经营主体的权利和权能内容,进一步理清“三权”的权利边界,理清相互关系,落实好土地确权工作,完善好土地流转工作。
二、夯实工作基础。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强化工作督导,加强平台建设和成果转化应用。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加强流转合同管理,推广使用标准流转合同文本;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履约保证,研究完善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
三、加强经验总结。在实行“三权分置”过程中进行生动而又丰富的探索,密切关注“三权分置”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科学的评价体系,引导地方因地制宜地选择规模经营方式,循序渐进推动农业规模经营进程。
四、强化政策导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力军。在“三权分置”的制度框架下,进一步健全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扶持政策体系,从投入政策、补贴政策、金融保险政策方面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力度,更好地引领经营主体发育壮大,提升发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