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代涛 赵凯 报道:8月31日下午,军店镇纪委集中组织学习《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个不准”行为规范的通知》,认真学习原文,开展深入讨论,查找自身不足、存在的偏差、补齐行为不规范的短板,自觉做到令行禁止,与省、市、县纪委要求保持高度一致。
强学习促认识提升。“十五个不准”出台后,军店镇纪委及时组织学习,深刻把握领会“十五个不准”出台背景和精神,思想上高度重视“十五个不准”的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做到人人知晓内容,人人自觉践行内容,从而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认识水平。
强措施促内容牢记。为进一步发挥“十五不准”行为规范的监督约束力,军店镇纪委将“十五不准”行为规范印制成A4版的宣传单,做到纪检监察干部人手一份,并要求将此宣传单张贴在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办公室最显眼的位置,时刻提醒纪检监察干部把“十五不准”的要求看在眼里、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中,遵守各项纪律,自觉维护纪检监察部门的良好形象。
强自查促遵守到位。军店镇纪委按照“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要求,要求人人开展自查,人人写出心得体会,筑牢“十五不准”行为规范高于纪律底线的深刻认识,真正体现了纪检“铁军”打铁必须自身硬的严格要求,必须严格遵守。经过自查,未发现存在违反“十五不准”的情况。
强公开促外部监督。军店镇纪委在各办公室、通过微信、QQ群等方式公布“十五不准”行为规范的具体内容,制作并在办公场所显眼位置摆放“十五不准”桌牌。同时,对违反“十五不准”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责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