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以“八大专项行动”剑指大气污染

2018-09-04 09:46  

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祁正坤 高旭 报道:自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施行以来,房县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群众健康、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不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认真开展了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使房县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今年元至7月,房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为92.5%,较去年同期上升12.6%,居全市10个县市区第一;臭氧浓度为104ug/m3,较去年同期下降24%,居全市第一;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68ug/m3,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6%;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5ug/m3,与同期相比下降23.4%。

一、开展“小散乱”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省市要求,严查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并实施分类限期治理,截至目前,房县共对3家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小散乱企业予以了关停。

二、开展露天砂石厂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依规严查露天砂石厂违法开采行为,凡是未安装扬尘治污染理设施和未采取喷洒降尘措施及物料堆场未覆盖的露天砂石厂,依法进行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已对1家企业进行了查封扣押,对4家企业做出了5.5万元罚款处罚。

三、开展车用油品专项整治行动。由工商、商务、质监、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标车(船)用燃料,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18台次,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共对17家成品油经营户进行了检查,其中有1家(房县门古加油站)柴油不合格,已立案查处,没收违法所得5813.79元,罚款36061.51元。

四、开展矿山开采扬尘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矿山开采源头管控和执法检查。近年来房县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采审批要求,加大了矿产资源审批管控,严格落实“一升一降”制度,确保矿产数量只降不升,截至目前共查处非法违规开采企业3家。

五、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发挥联合执法优势,由住建、城管、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联动,依法查处各类扬尘违法违规行为,对渣土运输存在抛、撒、滴、漏及渣土车运输未覆盖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共计查处违规运输车辆160台次,其中,强制卸载超载车辆9台,强制切割、拆除擅自加高两侧箱板车辆11台,其余车辆则进行当场整改和接受交警处罚。依法查处未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的施工企业42家,下达限期整改的13家,下达停建通知的12家,其余都已在现场查处中进行整改。

六、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近年来,房县对餐饮行业采取了一系列治理措施,提高了准入门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露天烧烤进行了专项整治,先后依法取缔了露天烧烤摊18家,收缴扣押非法经营炉具5家,规范安装了一批环保高效油烟净化炉具。截止目前全县96%的烧烤店已更换了节能环保高效油烟净化装置。

七、开展垃圾秸秆禁烧专项整治行动。以乡镇、村居为主体,强化责任,明确目标,将垃圾和秸秆禁烧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内容,进一步强化督办,严肃查处违法焚烧垃圾秸秆的违法行为,全县累计查处垃圾秸秆焚烧的违法行为87起。

八、开展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整治行动。县政府制定了《房县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方案》,同时对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采取严厉的管控措施,交警部门在城区划定了限行路段,设置了禁行标识牌,有效推进了房县黄标车的淘汰进度,截至2017年底,房县累计淘汰黄标车440辆。

今后房县将继续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联动工作机制》,实时监控空气质量的变化,确保“有污染,必联动”,全力降低本地污染源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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