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 见习记者 叶楚榕 特约记者 朱方正 报道:1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深入推进全市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枪支弹药、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鼓励广大群众同涉枪涉爆犯罪活动作斗争,根据《湖北省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民举报涉枪涉爆线索经公安机关查实最高奖励10万元。
12日上午,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获悉,举报本市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重大案件的,视情奖励1000元至30000元;
打掉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团伙,捣毁源头窝点的,视情奖励3000元至30000元;
破获走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气枪、仿制枪、改造枪等枪支及各类子弹的,视情奖励200元至20000元;
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雷管、导火索、导爆索、手榴弹、地雷等爆炸物品的,视情奖励200元至20000元;
查禁、取缔非法制贩仿真枪、弩等管制物品窝点的,视情奖励200元至10000元;
收缴易制爆化学品的,视情奖励200元至10000元;
查获特别重大涉枪涉爆案件的,可不受以上奖励上限的限制,但单次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据悉,凡违反上述规定,私藏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物品的,必须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并投案自首,将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上交当地公安机关。主动上交者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不主动上交投案自首者,一经查出将从严惩处、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受理举报的各级公安机关会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人身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原则上只奖励首先举报人,也可由受理举报的公安机关根据举报时间、举报信息、准确程度等提出奖励意见。
多人联名共同举报同一事项的,按一案进行奖励,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奖金;协商不成的,由负责奖励的公安机关决定。
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在1个月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无法通知举报人的,受理举报的公安机关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逾期未领取奖金者,视为放弃领奖权利;能够说明理由的,可以适当延长领取时间,但延长时间不超过2个月。
市民发现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可拨打110或向sysgaj110_zazd@163.com电子邮箱举报,也可直接到当地派出所举报。对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同时,举报人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