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戢运鹏 报道:2018年11月15日,房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法庭在门古寺镇狮子岩村扶贫车间开庭,审理一起儿女不赡养老人的案件。庭审吸引村民、村干部等近200多人参与旁听。
原告刘某、曾某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特向法院起诉要求六名子女每月付赡养费,履行赡养义务。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针对争议焦点各自作了具体的陈述、举证、质证,展开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整个过程公正、规范、有序。最终经庭审调解,二位老人与六名子女重新达成赡养协议,由小儿子给两位老人提供安全住房,两老人住院医疗费用由六子女平摊,六子女每人每年付赡养费1200元,赡养老人纠纷案圆满解决。
为贯彻落实房县依法治理不赡养老人等问题文件精神,房县深入开展“打击不赡养老人”专项行动,主要针对子女有条件但拒不赡养老人,不管不问,把赡养责任推卸给政府、社会;子女住新房好房,让老人住危房、旧房、破房;子女对老人患病拒不履行扶助、看护职责;子女打骂、虐待、遗弃老人等不孝及不正之风行为进行重点治理和打击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