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2018-12-29 09:52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指示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台历以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购物卡、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等;严禁违规发放或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带彩”娱乐活动。

县纪委将组织暗访组进行明查暗访,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监督举报电话:0719-3250847

微信公众号:hbfxjw

中共房县纪委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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