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房县春节民间文艺大巡游活动将于2019年2月17日(农历正月十三日)上午在房县城区举行,从唐城广场出发,沿途经过房陵大道、武当路,至孙家湾桥头结束,以下简称“大巡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城区治安管理工作,现通告如下:
1.现场群众应服从执勤民警的指挥,不准拥挤,不准冲越警戒线和警戒区,依法文明观看,自觉维护“大巡游”现场秩序。
2.严禁在“大巡游”活动现场及周边区域销售烟花爆竹、氢气球、孔明灯等易燃易爆物品,违者将依法查处。
3.严禁携带危险化学品、管制刀具进入活动现场,严禁任何人向现场群众和巡游队伍投放烟花爆竹,违者将依法查处。
4.严禁任何人在活动现场周边居民楼、办公楼的楼顶观看“大巡游”及燃放烟花爆竹。
5.严禁任何人在活动现场违规使用“低慢小”飞行器进行拍摄等活动。
6.若发生意外情况,要服从指挥,在执勤公安民警及工作人员的组织下有序疏散。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