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 2月22日,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落实酒驾醉驾“五个一律工作要求,开展路检路查时,查处一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邹某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6个月的处罚。
经了解,22日上午9时许,违法违法行为人邹某驾驶鄂C82***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野人谷镇交通服务站门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用酒精测试仪检测,邹某酒精血液含量达到52.6/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房县新闻网讯 2月22日,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落实酒驾醉驾“五个一律工作要求,开展路检路查时,查处一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邹某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6个月的处罚。
经了解,22日上午9时许,违法违法行为人邹某驾驶鄂C82***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野人谷镇交通服务站门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用酒精测试仪检测,邹某酒精血液含量达到52.6/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