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交警大队刑事拘留一名醉驾人员

2019-03-05 08:28  


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康中霞 报道:3月4日,房县交警大队按照省厅醉驾“五个一律”要求,依法将涉嫌醉驾的犯罪嫌疑人赵某刑事拘留。

经了解,2月11日21时50分,犯罪嫌疑人赵某醉酒后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由房县城关镇唐城潜江虾皇烧烤店往房县城关镇科技馆方向行驶,行至唐城路一路段时,车辆撞至前方徐某驾驶的鄂CGB***号小型轿车尾部,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武汉福田爱民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关于赵某血样中酒精含量的鉴定意见:赵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9.43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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