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将进行专项整治查处公职人员及亲属违规“吃”低保

2019-03-07 09:36   秦楚网  

秦楚网讯记者 冰客 通讯员 张盛军 报道:记者6日从十堰市民政局获悉,根据省民政厅《2019年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市纪委办《关于在全市开展公职人员及其亲属违规享受城乡低保和保障性廉租住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市民政局日前下发了《〈在全市开展公职人员及其亲属违规享受城乡低保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及其亲属违规享受城乡低保等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指出,专项整治工作将利用2个月时间,对全市公职人员及其亲属违规享受城乡低保等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进一步严肃低保审核、审批工作纪律,推动低保惠民政策规范实施。提升低保政策公信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兜牢兜实民生底线,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整治内容和范围包括是否存在公职人员及其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问题,以及是否存在死亡继续享受低保问题、是否存在“漏保”问题、是否存在低保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是否存在贪污低保金问题等方面。

记者了解到,《实施方案》中的公职人员包括,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两委”干部。将重点查处各级领导干部和民政系统自身干部。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及配偶的父母。

专项整治工作从3月1日开始至4月25日结束。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开展,以2019年3月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为基数,通过大数据比对、信息核对、群众举报、信访监督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安排部署阶段、自查比对阶段、核查整改阶段和完善提升阶段。在核查整改阶段,各地各级组建专项整治工作核查专班,对发现的疑似问题线索进行逐条核实,逐项甄别和核查。属于查实的问题,迅速行动,立行立改,并建立问题整改台帐,逐条销号;属于查否的问题,要集中做好登记和系统备注,避免重复核查。适时组织专班工作人员或借助第三方力量进行明察暗访,督促整改到位。对于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躲避核对核查的,查证属实的,提交纪检监察机关从严从快查处和问责。在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写出书面自查自纠报告,连同相关问题线索及整改台帐等于3月31日前报市民政局。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写出书面的整改报告,连同完善制度、建章立制等文件资料于4月25日前报市民政局,以便汇总上报市纪委监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民政局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当作目前一项重点任务和重要工作,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狠抓活动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各地要充分依托和利用纪委的“监察大数据系统”,对辖区内公职人员及其亲属享受低保进行比对和筛查,对发现疑似问题要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甄别和核定,并督促调查处置;对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要坚决查处到位。对问题严重、影响极大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重大问题,要坚决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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