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张梦 报道: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4月1日起施行。《规定》提出,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青峰小学严格落实《规定》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积极配合市场监督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的执法检查,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和饮食健康。为保障青小学子的用餐安全,近日来,青峰小学连续开展了多项食品安全宣传、监督和检查工作,试行了领导陪餐制度。
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陪餐领导和值日教师按学校政教处安排的值日表轮流陪餐。就餐前,陪餐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进入食堂,检查食品卫生、饭菜质量,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保无问题后陪同学生就餐。通过陪餐,校长们还深入了解到学生的需求,分享学有所得的喜悦,解答孩子们学习、生活上的困惑,促进教育方式的发展。校长“陪餐制度”,关键不在“陪”,而在于“管”。要以此监管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好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
后期青峰小学还将实施家长陪餐制,每一周邀请部分家长来学校体验我们的学生餐。其目的就是要多方施力、综合施力,把校园里面餐饮服务做好,把食品安全工作做好,保障校园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