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晚报 记者 吴忠斌 特约记者 李春阳 通讯员 黄榜: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市文明委下发的《十堰市志愿服务激励嘉许办法(试行)》通知,市人社局结合实际,推出对符合相关条件志愿者提供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措施。
据悉,可提供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的具体条件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等。市就业局培训科咨询电话:865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