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 :我县自4月份起启动物价补贴联动机制,4月份发放补贴1139621元,惠及我县生活困难群众37084人。
此次领取价格临时补贴对象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据统计,我县4月份已为各类联动机制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计1139621元。其中民政部门为32197名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共发放补贴939741元;退役军人事务局为4777名优抚对象发放补贴191080元;人社部门为110名领取失业金人员发放补贴8800元。
据悉,2019年4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3.1%,食品价格同比上涨7.1%,达到物价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根据湖北省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精神,各市州、直管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CPI中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5.5%,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即启动联动机制,以市、州为单位统一启动或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