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两村获省级“法治建设示范村”称号

2019-07-09 09:28  

       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蔡超群 任莎莎 报道: 近日,湖北省九部厅联合下发文件,我县城关镇八里村、青峰镇青峰街村荣获省级“法治建设示范村”称号,十堰市仅七个村(社区)获此殊荣。

自湖北省“四个100”法治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县民政局高标准开展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一是精心统筹明重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以法治惠民为核心,协调各乡镇、司法局,通过考察筛选,确定了35个村为首批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示范点。二是规范程序抓宣传。深入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开展打击赌博、违规建房、非法集资等专项整治行动,并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一年多来,八里村、青峰街村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居民宣讲30余场次,刷写固定宣传标语48条,张贴标语158条,开办法治专栏37期,发放普法宣传教材及各类宣传单2万余份。三是加大投入强保障。县民政局先后划拨资金10余万元,用于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及时解决存在的难题,为顺利完成验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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