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蔡全林 岳芸菲 报道: “你好,我看到了你们发放的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宣传页,想来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说这番话的是家住化龙堰镇西街村的陈阿姨。以往,对于群众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诸多限制,如户籍、年龄、从业情况等都有相关要求,如今,根据《关于创新社会保险政策和服务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鄂人社发【2015】38号)文件的出台,自2015年10月1日起,劳动年龄段的湖北省城乡居民,不受户籍、地域限制,都可以自愿申请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为全面提升群众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待遇计发等相关政策的了解,化龙人社中心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读等传统型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工作,在人员流动型、密集型街道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的宣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并及时答疑解惑,简单高效的推进社保宣传工作,切实保证宣传效果。从而加大力度提升全民参保意识,增强参保的积极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