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现有中小型水库78座,其中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13座(县管1座,乡镇管12型),小(二)型水库63座。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单位和乡镇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根据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省市要求,我县自2011年11月启动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方式在2013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了乡镇水利管理站和全县小型水库水利设施管护体制改革任务。经过近7年多的探索和实践,明确了管理机构,收回了水库“防汛指挥权、水资源调度权、水面经营权”,管护经费已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聘请了水库专管员,建立健全了巡查制度、考核细则等各项管护制度。在强化水库管理过程中,已形成了水库工程管理规范化、日常管理常态化的格局,确保了全县水库的防汛安全和水库大坝安全运行,大部分水库已成为所在地乡镇村的水利风景点。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小型水库管护工作树形象、上档次,我们积极向水利部、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创建小型水库管护示范县,欢迎社会各界在我县小型水库管护创建示范县工作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联系人:房县水利和湖泊局彭平 电话:0719-3247074
房县水利和湖泊局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