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房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01-02 17:36  

(2020年1月2日政协房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房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徐锦凤同志代表政协房县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常委会工作报告总结2019年的工作实事求是。过去的一年,县政协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聚焦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各项工作深度契合中心任务、广泛体现群众心声、充分彰显政协特色,为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同意报告对县政协2020年工作建议,要求县政协十届常委会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不断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南部中心城、绿色生态县”,全力打造“一城两基地三中心”,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而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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