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3号)

2020-02-01 00:13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0年2月1日零时起,对城区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主要通行道路实行物理隔离和设卡管理,除公务用车、医疗救护、生活生产保障、应急救援、特种车辆、持上级指挥部通行证车辆外,其它所有车辆一律禁止上路通行。

二、对不听劝阻,依然走亲访友、聚会聚餐、在公共场所聚集的,媒体将予以集中曝光。涉及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将报纪委处理。

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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