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返房返汉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通告(第18号)

2020-02-04 03:39  

根据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为做好返房返汉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返房返汉人员目前是指在省外的房县人员返房、省内在房人员返汉,此两类人员可以放行。

二、房县与省内各地、市、州(不含武汉)之间和十堰境内各县(市、区)、各乡镇之间人员暂时不得流动,待省、市指挥部发布相关通知后再行通告。

三、房县境内高速公路、国省道封控点通道设置综合服务站点,做好人员服务、体温检测、信息录入、跟踪服务、卫生防疫等工作。

四、返房人员须填写申请表后,由所属单位或社区(村)向房县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返回。返房人员返回时需携带身份证、申请表等纸质或电子证明文件。

五、返汉人员须提前了解武汉当地的相关政策,并按武汉当地规定提出申请。返汉时,需携带身份证、武汉当地审核意见等证明文件。

六、24小时服务咨询电话:0719-3210130

附件:返房人员申请表

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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