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号令

2020-02-04 14:4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将全县所有发热病人实行集中收治留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人民医院负责确诊病例的集中收治。

二、县人民医院、广济医院和白鹤卫生院负责疑似病例的集中收治。

三、县民兵训练基地和全季酒店负责密切接触人员的集中留观;各乡镇配备集中留观点,确保房间数不少于20间。

四、县中医院和广济医院负责发热病人的集中收治,其中:广济医院负责收治与武汉有关联的发热病人,县中医院负责收治与武汉无关联的发热病人。

五、各乡镇要设置发热病人集中收治点,确保一人一室、不少于5个房间。土城、野人谷、窑淮、尹吉甫、姚坪、中坝、上龛、九道、沙河、万峪、回龙、五台等12个乡镇与武汉有关联和肺部感染发热病人转入县人民医院诊疗,一般性发热病人由乡镇卫生院负责集中收治;其它乡镇(除白鹤镇外)所有发热病人由乡镇卫生院统一收治。

六、各乡镇转入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的发热病人统一先转县人民医院诊断,再分诊到相应医疗机构救治。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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