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第四批“疫情风险预警区域”通告 (第24号)

2020-02-08 16:24  

房县第四批“疫情风险预警区域”通告

(第24号)

截至2020年2月7日24时,房县确诊病例累计25例,当日新增8例。个别区域出现多起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存在病毒感染传染的潜在风险。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现将“疫情风险预警区域”通告如下:

县住建局丁字街家属楼24号(邓某辉)

城关镇瑞富未来城小区3幢2单元(尚某恩)

城关镇白露村4组彭家道子(陈某丽)

城关镇三海村7组(刘某云)

城关镇晓阳村4组(罗某波)

城关镇白土村8组(叶某琪)

大木厂镇大木街村2组(刘某洋)

大木厂镇共青村2组(张某虎)

一、城关镇、大木厂镇、县住建局要在县疾控中心指导下,对以上区域进行封锁管控。

二、封锁区域内限制人员进出,禁止人员串门、聚集,对进出人员实行登记、体温检测等管控措施。

三、相关乡镇、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10条措施,内防蔓延、外防输出。

四、“疫情风险预警区域”人员及密切接触者,请时刻关注个人及家人健康状况,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或戴好口罩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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