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防控新型肺炎疫情期间省外人员返堰、在堰人员返汉工作实施办法》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返房返汉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现就有关补充事项通告如下:
一、返房返汉人员可在秦楚网、今日房县网及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在外人员返鄂返汉申请表》。
二、返房人员填写《申请表》报目的地所属单位或村(社区, 由房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返汉人员填写《申请表》向武汉当地单位或社区(村)提出申请,由武汉区级以上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
三、返回时携带身份证、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证明(纸质或电子证明、微信图片), 途经封控卡点主动配合检查。
四、集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返汉人员,乡镇收集乘车需求后报房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待市指挥部通知后,乡镇负责安排车辆将返汉人员送至县亨运物流园(人员较多时由交通局安派大巴车运输并提供开水、简单餐饮), 卫生部门负责测体温、消毒, 交通局负责组织集中运输至十堰(乘车人员按标准购票)。集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返县人员下高速后集中在县亨运物流园,由交通局负责安排车辆运输至各乡镇(乘车人员按标准购票)。
五、返汉人员要提前准备所属乡镇政府、卫生院出具的身体健康状况证明和武汉区级以上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证明。
六、集中乘车时间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为准。
七、各乡镇、战线工委指定一名联络人,人员信息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组,联系电话:0719—3222865。
附件 1.在外人员返房返汉申请表
2.在外人员返房返汉健康须知
2020年2月8日
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