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习实训基地和实习实训大学生: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大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实习实训基地根据本单位情况,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6月10日起可有序恢复大学生实习实训,按计划招收实习实训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要切实做好实习实训大学生的健康管理,详细掌握实习实训大学生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和出行信息,同时做好防护物资保障,为实习实训大学生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在实习实训期间,各实习实训基地要加强对实习实训大学生日常考勤、期间考核和管理,建立基础台账,确保工作实效。
二、实习实训大学生采取自愿方式参加实习实训工作。自愿参加实习实训的大学生,正式上岗前,要向房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后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为实习实训大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购买后方可上岗进行实习实训。在实习实训期间必须严格履行个人疫情防控义务,如实向实习实训基地报告自己和家庭成员身体状况,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高危人群等情况。工作中主动做好自我防护,上下班期间必须佩戴防护口罩,出现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主动报告并配合实习实训基地和防疫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冒领、骗取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资金。房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将对各单位大学生实习实训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除不予拨付补贴或追缴已拨付补贴外,还将报请相关部门依规予以处理。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