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散明鑫 报道:近日,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省残联、省卫健委、省扶贫办与北京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共同开展“韩红爱心抗击疫情特定困难群体临时救助金”项目,资助我省确诊新冠肺炎持证残疾人(含感染及身故)和存量未脱贫建档立卡持证贫困残疾人。
资助对象
类型一:确诊新冠肺炎持证残疾人(含感染及身故)
按照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去世分成三种类型:①确诊新冠肺炎持证残疾人;②确诊新冠肺炎持证残疾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③确诊新冠肺炎持证残疾人(去世)。
类型二:存量未脱贫建档立卡持证贫困残疾人
按照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
行为能力人分成两种类型:④存量未脱贫建档立卡持证贫困
残疾人;⑤存量未脱贫建档立卡持证贫困残疾人(无民事行
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资助标准
确诊新冠肺炎持证残疾人(含感染及身故), 每人 10000 元的临时救助金;资助存量未脱贫建档立卡持证贫困残疾人,每人 3000 元一次性的临时救助金,用于疫情后的生活帮扶。符合以上两种资助条件的可同时申请。
调查统计
目前,房县残联在前期摸排统计的基础上,会同县卫健局和县扶贫办进一步开展调查统计,精准识别资助对象160名,(其中:确诊新冠肺炎持证残疾人1名,存量未脱贫建档立卡持证贫困残疾人159名),已经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