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开展“零酒驾”创建示范单位公示

2020-08-24 11:2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市公安机关开展“零酒驾”创建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由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实施,从七月份开始至十二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零酒驾”创建活动,为抓好此次“零酒驾”创建活动,中共房县县委文明办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组织相关单位人员按照创建标准,率先将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房县恒通客运公司、房县白鹤镇东浪村作为开展“零酒驾”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并对三个示范单位进行了初步审核验收,符合“零酒驾”创建示范单位标准。现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七日内向“零酒驾”创建活动办公室提出宝贵意见,予以监督。

示范单位名单:

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房县恒通客运公司

房县白鹤镇东浪村

监督电话: 0719—3224539


中共房县县委文明办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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