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军店镇各学校认真学习《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

2020-09-03 10:41  

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郭品丽 报道:“《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总则第七条,学校应当依法履行校园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这是9月2日下午,军店小学开展教师安全专题培训的一幕。开学三天来,军店镇各中小学掀起了学习《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热潮。

在全镇师德师风培训会上,中心学校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邓尚备从实施背景、条例亮点、条例解读三方面介绍了《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的整体框架,诠释了《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中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关键点;结合校园欺凌、校园人身伤害等事件案例,分析校园安全事件类型、风险防范与应对措施;结合当前学校教育工作的形势,简述了安全工作的现状、趋势及重点难点。并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将保安、班主任、科任教师等安全职责协同协调,共同防范做了细致说明,他要求全体教师对校园安全问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作为班主任,要有履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和时刻清醒的头脑,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确保学生在校园内的安全。”在军店小学班主任培训会上,该校副校长陈关军说,他强调校园安全是学校重中之重的工作,关系到学生健康成长、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并要求全体教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齐抓共管,营造全校教职员工关心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的局面,从而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通过安全培训,军店镇全体教师进一步明确了安全职责和责任。今后,将会用《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来解决现实问题,使学校的安全工作不断完善,竭力创造稳定、安全的良好校园环境。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