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医疗保障局:按下“启动键”,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工作

2020-10-09 09:45  

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解礼波 吴波 报道:近日,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十堰市城乡居民医保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简称《经办规程》,共十三章六十五条,将彻底改变了原来由县级自主统筹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为落实文件有关精神,房县医疗保障局迅速按下了“启动键”,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工作。

据悉,《经办规程》主要从参保缴费、协议管理、就医管理、结算管理、支付管理、基金管理、信息管理、稽查管理和内部管控、个人权益管理、综合管理等方面开展日常业务有关工作。实行全市统一经办规程、服务事项、服务标准以及业务流程;具体从七个方面抓落实。

一是参保缴费政策。明确了参保缴费的时间限制(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2月28日为参保缴费期)、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采集以及特殊身份认定维护、缴费的方式和方法等。

二是实行协议制度化管理。按照标准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后必须签订协议制度化管理,按照全市统一的协议范本,约定双方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医疗机构需要提供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以及执行医保基金的付费方式和标准。

三是参保居民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参保居民享受医保待遇结算时,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限时内进行人证相符、补偿范围等资格认定,完善就诊审批流程,认真执行政策核销标准进行待遇享受,严格落实超标准享受、超范围享受的现象。

四是医保基金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以参保人口数、往年业务基数、综合考核等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全市统一标准的基金总量控制制度,深化支付方式改革,落实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元复合式支付的结算方式。

五是医保基金的统筹预决算管理。以县级为核算单位,做好基金会计核算工作,严格落实财务审批报账制度、基金风险预警制度,时刻防范基金安全风险的管控,切实实行市级统筹、分级管理、基金超支责任共担的运行机制。

六是狠抓医保基金的稽核控费制度,建立健全违规违约行为的处罚考核机制。采取实地核查、智能监控、系统监控、录音录像等方式,依据法律法规、协议约定有关条款等,对违规行为进行重拳出击、精准治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医保基金高效运行。

七是完善医保基金综合保障制度,按照市级统筹的统一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等。定期向市局做好基金支出运行分析及其他工作动态,做好档案资料痕迹化管理,保存好系统信息数据资料、建立健全相关台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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