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医疗保障局:“五定举措”让门诊慢性病患者有“医”靠

2020-11-02 11:51  

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徐伟 吴波 报道:为解决我县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长期居家治疗的就医负担,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房县医疗保障局于11月1日,已在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有序开展门诊慢性病评审鉴定工作,采取定时、定点、定药、定量、定额的“五定举措”,不断提高门诊慢性病的保障水平。

“定时”即申报门诊慢性病的时限。定于11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房县医疗保障局组织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评审鉴定专家,在房县人民医院、房县中医院集中受理门诊慢性病的申报工作。

“定点”即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时的定点医疗机构。符合门诊慢性病补助标准的患者,自愿选择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治疗。定点医药机构分别为各乡镇卫生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的便民药房、县精神卫生中心;用心人大药房商务中心店、市人民医院、市太和医院。

“定药”即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时的用药范围。门诊慢性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治时,须按照指定的专科药品目录范围内用药,不允许选用与申报慢性病无关的药品参与保障,减少患者不必要的就医负担。

“定量”即门诊慢性病治疗时的药品限量。门诊慢性病患者所用药品,不得超过规定的用药剂量和总量,包括日用量和月用药总量,按月实行限量核销。

“定额”即门诊慢性病治疗时的保障额度。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患者,门诊医药费用实行限额核销,在限额范围内按70%的比例享受医疗待遇,在家治疗也能享受报销。

据悉,房县医疗保障局按照“五定举措”的保障机制,11月1日当天,已受理门诊慢性病患者达70余人次,真正做到让长期居家治疗也能有“医”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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