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扩围啦!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保生活稳岗位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23号)文件规定,快来看看您是否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吧!
鄂人社发【2020】23号文件规定,2020年3月至12月,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均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①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或满1年但本人主动离职的;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
咨询电话:0719-3222859;
办理地址:房县诗经文化广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11、12号窗口)。
温馨提示:若您满足申领条件,请务必在2020年12月15日前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