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稳定县内工业企业用工,鼓励员工复工返岗,促进就业增收,有力推动工业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房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巩固脱贫成果的十条意见》(房政发〔2020〕3号)文件精神,“对县内工业企业(规模和当年拟进规企业)复工复产后,老员工在原工业企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老员工个人一次性奖励500元”。经各工业企业申报,县人社局、科经局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了初步审核,现将初步审核通过的第四批 12家企业共272名老员工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8日,共5天。在此期间,如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欢迎来电、来信或来访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719-3246496
联系地址: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职业能力建设股)605室(城关镇神农路18号)
附:2020年县内工业企业老员工复工返岗一次性奖励人员名单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