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获湖北省文明城市称号

2020-12-30 15:18  

12月29日召开的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表彰了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典型。其中,十堰市共有286个单位(组织、家庭)获表彰。

十堰市、丹江口市、郧西县、竹溪县、竹山县、房县获得“湖北省文明城市”称号,张湾区柏林镇等23个乡镇获得“湖北省文明乡镇”称号,茅箭区茅塔乡东沟村等56个村获得“湖北省文明村”称号、市公安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等174个单位获得“湖北省文明单位”称号,罗金凤家庭等5户家庭获得“湖北省文明家庭”称号,市第一中学等22个校园获得 “湖北省文明校园”称号。(十堰日报 记者纪枫波 通讯员苏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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